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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法人申请核准项目须报送下列材料:
l、由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3、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I”1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根据项目的行业特点确定)。
上述材料一式五份齐全后,承办科室开始受理,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签发受理通知书,则在20个工作日内我委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核准通知由我委相关科室在办公室办理后送达申请人。
二、项目法人申请备案项目须报送下列材料:
1、《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工商登j己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二份齐全后,承办科室开始受理,签发受 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签发受理通知书,则在5个工作日内我委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备案证由我委相关科室在办公室办理后送达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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