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期
2008年9月17日
【规划纲要】
近日,我市上报的《鄂州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由省发改委以鄂发改规划[2008]1114号文予以批复,同时正式明确我市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这标志着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据悉,这是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纲要》编制历经一年,经过了多次的论证和修改。自2007年7月着手准备以来,先后经过市政府专题会、市政府全会、市委常委会和人大政协“两会”征求意见。2007年11月,召开了省级专家评审会。2008年4月,省发改委组织省直和武汉市等31家部门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纲要》从发展定位、预期目标、任务和步骤、对策和措施、创新点等方面对我市实现城乡一体化进行了阐述。《纲要》在总体思路上明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鄂州”为主题,以建设“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取向,以“五项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三化”(新型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逐步建立“六大体系”,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统筹城乡发展之路,力争到2016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目标。
《纲要》以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活质量、基础建设、生态环境五个方面32个子项为考量标准,提出了到2016年,城镇化率达到67%,人均GDP达到56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9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系数缩小为0.45,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
《纲要》从做好规划、成立专门机构、推进改革、筹措资金和制定配套政策五个方面提出了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对策和措施,并就实现“六个一体化”(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体系)做了安排。
《纲要》着眼于在城乡一体化组织机构、规划管理、考核考评和投入机制等领域进行机制体制创新,重点推进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土地流转、乡镇管理体制五个方面的改革。
《纲要》批复后,我市将加大城乡一体化推进力度,实现重点突破,努力争取省委、省政府政策支持,加快特色镇和中心村建设,创新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增长,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一体化,为我省城乡统筹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本期发至: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区、街道办事处,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